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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依據: 依據臺南市政府 115 年 6 月 25 日府客文字第 1150988994 號函辦理。
二、 辦理目的: 為推廣客語教育並營造自然講客環境,特辦理客語說故事活動。透過故事繪本演繹,將客語融入日常生活,形塑自然、友善之客語空間,藉此促進客語向下扎根,提升親子間對客語的認同感與使用率。
三、 活動地點資訊: 本活動分為溪南與溪北場次辦理。
- 溪南場次地點: 臺南市客家文化會館(臺南市南區夏林路 4 號)。
- 溪北場次地點: 臺南市南瀛客家文化會館。
四、 報名方式與時間: 各場次之詳細辦理日期、時間及報名方式,請家長參閱附件之活動海報說明。
五、 附件: 檢附「115 年臺南市暑假客語繪本故事推廣計畫」活動海報 1 份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