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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相關函文辦理。
二、為鼓勵學童親身感受臺南市文化資產之美,特辦理旨揭繪畫比賽。競賽資訊摘要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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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件主題:歷史建築與古蹟、水路文化與港岸意象、民俗工藝與傳統節慶、在地日常與常民生活(擇一或自由發揮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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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對象:居住或就讀於臺南市之國小學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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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件期間: 115 年 6 月 11 日(星期四)至 115 年 8 月 31 日(星期一)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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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規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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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用 A4 尺寸圖畫紙(橫式繪製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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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現素材不限,水彩、蠟筆、彩色筆等均可,惟嚴禁電腦繪圖、剪貼或塗抹亮粉,且不需裝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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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面標示:請務必以「鉛筆」於作品背面註明作品名稱及作者姓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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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收件方式與校內期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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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內統一送件:欲透過學校協助寄件者,請將作品與報名表於 115 年 8 月 17 日(星期一)前 繳交至學務處活動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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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行寄件:請依簡章規定於 8 月 31 日前,連同報名表自行寄至「目目文創競賽辦公室」( 700 臺南市中西區南美里民生路一段 100 號)。
四、詳細比賽規定與報名表件,請逕自參閱附件活動簡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