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12 月 26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135390 號函辦理。
二、寒假期間,請同學從事正當休閒活動,並注意自身安全。家長亦請多加關懷子女身心狀況,適時給予陪伴與協助。
三、重點安全事項提醒(詳如附件):
活動安全:室內外活動請遵守場地規則,避免涉足危險場所。
交通安全:遵守交通規則,騎乘機車戴安全帽,不無照駕駛。
居住安全:注意用火用電,防範一氧化碳中毒。
校園安全:寒假返校打掃或參加活動,請配合學校作息與規範。
身心健康:拒絕毒品誘惑,預防網路詐騙。
四、緊急聯絡資訊: 若假期中發生緊急重大事件,請立即聯繫本校活動組或相關師長;亦可利用教育部校安中心 24 小時專線( 02-33437855 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