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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15 年 7 月 29 日藝演字第 1150001792 號函辦理。
二、比賽資訊如下:
(一)比賽類別:現代偶戲類(手套偶戲、光影偶戲、綜合偶戲)、傳統偶戲類(布袋戲、傀儡戲、皮紙影戲)、舞臺劇類。
(二)比賽組別:國小組。
(三)參賽人數:學生以 20 人為限,另得增報 5 人以下候補;工作團隊置編導老師 1 人,另可置助理指導老師及行政人員 6 人為限。
三、本校參賽意願調查:有意參賽班級或社團,請於 115 年 8 月 20 日前向活動組登記,逾期未登記視同無參賽意願。
四、決賽預定於 116 年 4 月 7 日至 5 月 10 日間辦理,詳細賽程另行公布;比賽詳細規則請參閱:https://web.arte.gov.tw/drama/